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学校党委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了《贵州中医药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工作组,对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周密安排部署。根据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的通知》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工作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由校纪委、校监察专员办公室牵头成立督查工作组,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组成员
组 长:李 兴
副组长:姚 梅
成 员:刘雨洁 裴圣军 夏兴林
二、督查内容
(一)对省委、省政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
2.各工作组牵头落实省委、省政府、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的情况。重点督查学生群体防控工作、教职员工防控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负责疫病防控处置的各个工作组是否制定应急预案,能否有效有序处置应急事件。
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学校党委的各项工作要求第一时间亲自部署、落实、报告,是否做好工作预案,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生的防控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教职工生有关情况排查,及时按要求向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重大舆情和群发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按照省纪委省监委要求,密切关注媒体报道、群众反映、信访举报中涉及疫情防控的问题线索,建立与宣传组、维稳组的沟通机制,协助处理好舆情的引导管控与校园维稳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校纪委、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最新安排部署,及时跟进监督检查,着重督查各工作组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情况。
(二)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加强对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
(三)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负责对本单位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对学校安排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于2020年2月7日前将电子材料向校纪委、校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报送。(联系人:刘雨洁83600232@qq.com)
(四)校纪委、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按有关要求及时处置反映疫情监测、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物资保障、交通运输、校园管理、舆论引导、应急值班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15585106787
网络举报邮箱:gyzyjw2882@126.com
四、处置及问责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以严明的纪律、强有力的监督,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把批评教育放在首位,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处置情况将及时通报。
中共贵州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