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纠正“四风”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部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立足职责职能,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正风肃纪、预防“节日”腐败
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餐饮浪费、收受超市购物卡、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等;在校园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不得假作为、不作为、不担当,杜绝同一问题重复要材料、视频会议层层开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坚决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部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工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提醒,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安定和谐。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工的管理监督,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元旦、春节期间,请各基层纪检委员将监督情况按照监督检查表(附后)要求进行填写,并在校纪委工作群内进行日报。请于2022年3月1日前,将监督检查表纸质版签字送校纪委综合室409室。
监督举报邮箱:gyzyjw288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