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一、二附院:
在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坚持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反对铺张浪费,防止“四风”反弹,进一步扎实推进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建设,现将省纪委教育工委《关于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黔教纪﹝2016﹞21号)转发给你们,就加强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通知如下。
各部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及学校党委《关于印发<中共贵阳中医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贵中医党发﹝2016﹞10号)的要求,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到抓早抓小,抓日常,盯节点,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加强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努力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在中秋、国庆期间,学校纪委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受理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51-88233025,8233027,举报邮箱:gyzyjw2882@126.com,举报信箱:花溪校区行政楼一楼楼梯拐角处。
附件:关于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
中共贵阳中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